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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
小说《十年舔狗,我嫁他人他慌了》,由作者爷不喜欢画饼独家倾力所创作完成的,文里的代表人物有沈宴周砚深林薇,小说内容梗概:那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柔软,成了支撑我下一个十年的海市蜃楼。他毕业创业,我放弃了一家大出版社的offer,进了他刚起步的小公……

精彩章节

收到沈宴消息时,我正在试婚纱。手机屏幕亮了一下,

在堆满洁白蕾丝和柔软纱料的VIP室里,刺得我眼睛发酸。「晚晚,我想你了。」

简简单单五个字,像一根生了锈的针,猛地扎进我早已麻木的心脏深处,

钝痛密密麻麻蔓延开。导购**正小心翼翼地帮我整理着后背繁复的绑带,

脸上洋溢着职业的、恰到好处的艳羡:“苏**,这款‘星河’真的太衬您了,

腰线收得完美,周先生眼光真好!”镜子里的女人,穿着价值不菲的定制婚纱,妆容精致,

眉眼间却带着一丝挥之不去的疲惫。十年了。沈宴,你一句轻飘飘的“想你”,是在恶心谁?

我盯着那条信息,指尖冰凉。手指悬在删除键上,最终还是没按下去。没必要了。

过去的苏晚,那个把沈宴当成全世界、卑微到尘埃里的苏晚,已经死了。

死在他搂着白月光林薇,对我说“她回来了,我们之间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”的那天。

我深吸一口气,压下喉咙口的腥甜,抬头,对着镜子里的自己,

扯出一个不算好看但绝对清醒的笑容。“就这件吧,谢谢。

”手机被我反扣在铺着天鹅绒的软凳上。试衣间的门关上,隔绝了外面导购**殷勤的声音。

巨大的落地镜映出我此刻的模样——像个偷穿了公主裙的灰姑娘,华丽,

却透着不真实的虚妄。指尖无意识地抚上冰凉的镜面。十年。人生能有几个十年?

我把最好的十年,都喂了狗。一条叫沈宴的、没心没肺的狗。认识沈宴,

是在大一的新生联谊会上。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,牛仔裤洗得发白,

站在一群咋咋呼呼的男生里,像一棵挺拔安静的雪松。灯光打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,

眼神有点疏离,手里漫不经心地转着一个魔方。只一眼,我就知道,完了。十七八岁的苏晚,

莽撞又天真,像扑火的飞蛾,一头就栽了进去。他是计算机系的天才,家境普通但前途无量。

我是中文系的,除了会写点酸溜溜的情诗,一无是处。差距从一开始就存在。可我不在乎。

他熬夜写代码,我就笨拙地煮咖啡,烫得满手泡也笑嘻嘻地端过去。

他随口提一句想吃城南那家老字号的蟹黄包,我能在寒冬腊月的清晨,天不亮就爬起来,

坐一个多小时公交去买,只为了送到他手里时还是热的。他打球伤了脚踝,我逃课跑去照顾,

笨手笨脚地给他换药,被他皱着眉嫌弃“苏晚,你轻点行不行?”,我只会傻呵呵地道歉。

他身边从不缺莺莺燕燕,尤其是那个叫林薇的舞蹈系系花。他们高中就认识,郎才女貌,

是公认的一对。林薇看我的眼神,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,像看一块甩不掉的脏抹布。“苏晚,

你又来找沈宴啊?”她声音甜腻,挽着沈宴的胳膊,“阿宴胃不好,

吃不了外面那些油腻的东西,以后别送了,我看着都难受。”沈宴没推开她,

只是淡淡地对我说:“以后别送了,麻烦。”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,密密麻麻地疼,

但脸上还挂着笑:“好,知道了。”那时候的我,卑微到什么地步?大概就是,

只要他偶尔对我笑一下,说一句“辛苦了”,我就能把之前所有的委屈和难过打包扔掉,

继续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。朋友们都骂我:“苏晚,你图什么啊?沈宴他根本就不喜欢你!

你就是个备胎!不,连备胎都算不上,你顶多算个千斤顶,换胎的时候才用一下!”我知道。

我都知道。可感情这东西,像跗骨之蛆,理智杀不死它。我总想着,人心是肉长的,

我捂十年,石头也该热了吧?林薇大四那年,拿到国外顶尖舞团的offer,

头也不回地走了。沈宴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。那段时间,是我离他“最近”的时候。

他会在深夜喝得烂醉如泥,打电话给我,

含糊不清地喊:“晚晚…来接我…”我披上外套就冲出去,在混乱的酒吧角落找到他,

把他沉重的身体架起来,塞进出租车。他会靠在我肩上,滚烫的呼吸喷在我颈窝,

喃喃自语:“为什么…都走了…”我心疼得要命,轻轻拍着他的背,像哄小孩:“不走,

我在呢,沈宴,我一直都在。”他会把头埋得更深一点。我错觉那是依赖。

他会在我家狭小的出租屋里醒来,揉着宿醉的头,看着我在厨房里为他熬醒酒汤的背影,

沉默很久,然后说:“苏晚,就你傻。”语气里,似乎有那么一点点不易察觉的…柔软?

那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柔软,成了支撑我下一个十年的海市蜃楼。他毕业创业,

我放弃了一家大出版社的offer,进了他刚起步的小公司,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,

行政、财务、后勤,甚至帮他挡酒。公司慢慢有了起色。他成了沈总。我还是苏晚,

是他的助理,是他生活里一个无所不能的影子。他习惯了我在他身边,

习惯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,习惯了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喊一声“苏晚”。他会在应酬回来,

醉眼朦胧地拉着我的手,说:“晚晚,你真好。”他会在我生日时,难得地记得,

送我一个价格不菲但明显是秘书代劳挑选的包。他会带我去参加一些非正式的朋友聚会,

当别人暧昧地起哄“沈总,苏助理真是贤内助啊”,他也只是笑笑,不承认,也不否认。

我像个虔诚的信徒,守着这点可怜的“恩赐”,以为这就是曙光。我以为,林薇走了,

时间久了,他总会看见我的好。我用十年青春,精心编织了一张名为“等待”的网,

把自己困死在里面。直到——林薇回来了。带着国外舞团首席的光环,带着一身耀眼的风情,

空降回国。那天,是我们公司一个很重要的庆功宴。我穿着精心挑选的米白色小礼服,

站在西装革履的沈宴身边,努力扮演着“女主人”的角色,替他周旋应酬。觥筹交错间,

宴会厅璀璨的水晶吊灯下,入口处一阵小小的骚动。林薇出现了。一袭火红的露背长裙,

衬得她肌肤胜雪,身姿曼妙。几年不见,她更美了,像一朵开到极致的红玫瑰,

带着侵略性的艳光。她的目光越过人群,精准地落在沈宴身上,

红唇弯起一个势在必得的弧度。然后,她径直走了过来。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,

清脆得刺耳。我感觉到身边的沈宴,身体瞬间绷紧。他握着香槟杯的手指,指节泛白。

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,带着看好戏的眼神。林薇站定在沈宴面前,无视我的存在,

眼神炽热而直接:“阿宴,我回来了。”沈宴的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,

眼神复杂得像是打翻的调色盘,有震惊,有恍惚,

还有…我从未见过的、浓烈到化不开的失而复得的狂喜。那眼神,像一把烧红的烙铁,

狠狠烫在我的心上。“薇…薇薇?”沈宴的声音干涩沙哑,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。“是我。

”林薇笑容妩媚,伸出纤纤玉手,轻轻拂过沈宴的领带,“几年不见,沈总更帅了。

”她这才像是刚发现我,目光轻飘飘地扫过来,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怜悯:“哟,

苏助理也在啊。这么多年,辛苦你照顾我们家阿宴了。”“我们家阿宴”。五个字,

宣示**。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一瞬间冲上头顶,又在下一秒冻结成冰。手脚冰凉,

动弹不得。我像个拙劣的小丑,穿着不合时宜的戏服,站在舞台中央,等着被宣判。

我看向沈宴,用尽全身力气,眼神里带着卑微的祈求。沈宴,

沈宴…你说句话啊…沈宴避开了我的视线。他所有的注意力,都像被磁石吸引一样,

牢牢地锁在林薇身上。他看着林薇的眼神,是我十年求而不得的珍宝。他张了张嘴,

声音不大,却像惊雷一样炸响在我耳边,也炸响在安静的宴会厅里。他说:“薇薇,

你回来就好。”然后,他做了一个让我彻底坠入冰窟的动作。他伸出手,极其自然地,

轻轻揽住了林薇纤细的腰肢。动作轻柔,带着失而复得的珍重。

“啪嗒——”我手里的香槟杯,终于不堪重负,掉落在光洁的地面上,碎裂开来,

金色的液体溅湿了我的裙摆和小腿,一片狼藉。清脆的碎裂声,

终于让沈宴的目光短暂地落回我身上。他的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,那眼神,不是心疼,

而是…被打扰的不悦和一丝不耐。“苏晚,”他的声音恢复了惯常的冷静,甚至带着点责备,

“怎么这么不小心?去处理一下,别扫了大家的兴。”扫兴。原来我的狼狈,我的痛苦,

我的十年付出,在这一刻,在他和他失而复得的白月光面前,只配得上“扫兴”两个字。

林薇依偎在他怀里,像只慵懒高贵的猫,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胜利者的嘲弄。

周围的窃窃私语如同冰冷的潮水,瞬间将我淹没。“啧,果然正主一回来,替身就没戏了。

”“十年啊,听说这苏助理跟了沈总十年,任劳任怨的…”“有什么用?

正品和赝品能一样吗?你看沈总那眼神,啧啧…”“可怜哦,十年青春喂了狗…”“嘘,

小声点…”那些同情的、嘲笑的、幸灾乐祸的目光,像无数根细针,扎遍我全身。

小腿被冰凉的酒液浸透,黏腻冰冷,可那点冷,

怎么也比不上心口那个被活生生剜出来的窟窿来得刺骨。十年。三千多个日夜。

我所有的热情、期待、卑微的讨好、小心翼翼的守护,在这一刻,被他和林薇相拥的画面,

碾得粉碎。连渣都不剩。我站在原地,没有动。没有像过去十年里无数次那样,

听话地、顺从地、毫无怨言地立刻去“处理”他制造的麻烦。我只是看着他。

看着那个我爱了整整十年的男人。看着他英俊的侧脸,

看着他眼底为另一个女人重新点燃的光彩,

看着他放在林薇腰上那只曾让我无数次幻想能牵住我的手。原来,石头捂十年,不是热了。

是捂的人,手早就烂了,心早就死了,感觉不到冷了。一股巨大的反胃感猛地冲上喉咙。

我捂着嘴,在众人更加惊愕的目光中,踉踉跄跄地冲向洗手间。身后,

似乎传来沈宴带着一丝不悦的喊声:“苏晚!”我没有回头。

洗手间冰冷的瓷砖贴着我的额头,我对着光洁的盥洗台干呕,却什么也吐不出来,

只有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,无声无息。镜子里的女人,脸色惨白如鬼,

精心描绘的眼妆被泪水晕开,黑色的污渍顺着脸颊滑落,像两道丑陋的伤疤。真难看。苏晚,

你**难看!我拧开水龙头,用冰冷刺骨的水一遍遍冲刷着脸颊,试图洗掉那狼狈的妆容,

洗掉那刻骨铭心的耻辱。水流哗哗作响。一个熟悉的高跟鞋声停在了我身后。林薇。

她靠在对面的洗手台上,慢条斯理地补着口红,从镜子里看着我,眼神像淬了毒的针。

“苏晚,认清现实吧。”她的声音又轻又柔,却字字诛心,“你在我面前,连对手都算不上。

阿宴对你,顶多就是养条听话的狗,时间久了,有点习惯罢了。现在主人回来了,

狗就该识趣地滚开,懂吗?”她收起口红,满意地看着镜中自己完美的唇色,

轻笑一声:“哦,对了,谢谢你这些年替我照顾他。不过以后,就不劳你费心了。

”高跟鞋的声音清脆地远去。我撑着冰冷的台面,看着镜中那个双眼红肿、失魂落魄的自己,

指甲深深掐进掌心,掐出血痕,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。心都死了,皮肉的疼算什么?

不知过了多久,我才拖着灌了铅一样的双腿走出洗手间。宴会厅的喧嚣已经转移到别处,

杯盘狼藉。沈宴和林薇早已不见踪影。只有几个服务生在默默收拾。

我像个游魂一样走出酒店大门。深秋的夜风带着刺骨的寒意,瞬间穿透了我单薄的礼服。

手机在包里疯狂震动。是沈宴。我盯着屏幕上跳动的那个熟悉的名字,

那个我曾设置成特别关注、一响就会心跳加速的名字。此刻,只觉得无比讽刺。我接通,

没说话。“苏晚,你在哪?”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烦躁,背景音有些嘈杂,

似乎还在某个热闹的地方,“刚才跑什么?那么多人看着,像什么样子!”我喉咙发紧,

发不出声音。他似乎也意识到语气有点重,顿了顿,放软了一点:“薇薇刚回来,

情绪不太稳定。她那个人你也知道,心直口快,说的话你别往心里去。”心直口快?

别往心里去?我扯了扯嘴角,尝到了咸涩的味道。原来眼泪还没流干。“苏晚?

”他得不到回应,语气又沉了下去,“听见没有?闹脾气也要有个限度。你现在在哪?

我让司机去接你。”“不用了。”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,干涩沙哑得厉害,“沈总。

”电话那头明显愣了一下。我从未这样生疏地称呼过他。“你…什么意思?

”他语气沉了下来。我深吸一口气,冰冷的空气灌入肺腑,带来一种近乎自虐的清醒。

“我的意思是,”我一字一顿,清晰地说道,“沈总,我辞职。从现在起,我不干了。

”“苏晚!你发什么疯!”他的声音陡然拔高,带着震怒,“为了这点小事就要辞职?

你……”“十年了,沈宴。”我打断他,声音平静得可怕,连我自己都惊讶,“不是小事。

”电话那头沉默了。只有他略显粗重的呼吸声传来。“就当这十年,是我犯贱。”我仰起头,

看着城市上空灰蒙蒙的、看不到星星的夜空,“现在,贱够了。”“我们之间,到此为止。

”说完,不等他再有任何反应,我直接挂断了电话。然后,关机。世界,终于彻底安静了。

只有冰冷的夜风,呼啸着穿过空旷的街道,也穿过我空荡荡的胸膛。

我站在灯火辉煌的酒店门口,却感觉自己站在一片荒芜的废墟里。十年舔狗生涯,在今晚,

被他的白月光亲手钉上了棺材板。葬礼,就是我自己这副被抽干了灵魂的躯壳。

辞职手续办得异常顺利,也异常冷清。沈宴没有再联系我。

大概是被我那通“到此为止”的话气得不轻,也或许,正忙着安抚他失而复得的珍宝林薇,

无暇他顾。也好。彻底断了干净。我退了租住的小公寓,

那里面塞满了和沈宴有关的回忆——他落下的领带,他喜欢的牌子的咖啡豆,

他喝水的杯子…统统打包扔进了垃圾站。然后,买了张机票,飞回了南方的老家小城。

我需要一个地方,舔舐伤口,埋葬过去。小城节奏很慢,

空气里有湿润的水汽和熟悉的草木香。父母虽然心疼我,但什么也没多问,

只是默默给我做好吃的。时间像是凝固的琥珀,包裹着我这颗千疮百孔的心。

我换了新的手机号,注销了用了十年的社交账号,

彻底斩断了和那个城市、那个人的一切联系。白天帮妈妈打理她的小花店,修剪花枝,

包扎花束,看着那些鲜活的生命在手中绽放。晚上就窝在阁楼的小房间里看书,

写点乱七八糟的东西,或者只是发呆。日子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,

带着一身看不见的伤疤,慢慢腐朽下去。直到那天下午,阳光正好,

我抱着一大束刚到的洋桔梗在店里整理。风铃清脆地响了一声。“欢迎光临。”我头也没抬,

习惯性地招呼。“这束花,很衬你。”一个低沉温和的男声响起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。

我诧异地抬头。门口逆着光,站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。穿着质地考究的浅灰色休闲西装,

没有打领带,衬衫领口随意地松开一颗扣子。气质沉稳内敛,眼神却温润清亮,

像秋日的湖水。他正看着我,目光专注,带着恰到好处的欣赏。很英俊,气质卓然,

是那种走在人群中会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男人。但我确定,我不认识他。

“先生需要什么花?”我放下手里的洋桔梗,礼貌地问。他走了进来,目光在店内扫了一圈,

最后落回我脸上,微微一笑:“我叫周砚深。刚从北市过来,看望长辈。

听说这家‘时光花坊’不错,果然名不虚传。”他的声音很好听,不疾不徐,

有种安抚人心的力量。“谢谢。”我客气地回应,心里却有点疑惑。

我们这家小小的社区花店,什么时候在北市都有名气了?他并没有过多寒暄,

很认真地挑选了一束素雅的白色百合和康乃馨组合,说是看望一位生病的长辈。付钱的时候,

他状似无意地问:“苏**是本地人?”我愣了一下:“你认识我?

”他接过我包装好的花束,指尖不经意地擦过我的手背,温热的触感一掠而过。

“听长辈提起过,说巷子口花店苏阿姨的女儿回来了,很能干。”他笑容坦荡,眼神清澈,

“今日一见,比长辈夸的还要好。”这话有点恭维,但由他说出来,却不显得轻浮,

反而有种真诚的赞赏。我笑了笑,没接话。他拿着花离开了,风铃再次轻响。

这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插曲。小城不大,邻里之间互相知道也很正常。然而,第二天下午,

同样的时间,风铃又响了。周砚深又来了。这次,他买了一大把生机勃勃的向日葵,

说是放在他暂住的民宿里,看着心情好。第三天,他买了几支形态优雅的雪柳。第四天,

是一捧香气袭人的栀子花。他每天都会来,买一束花,然后跟我闲聊几句。话题很随意,

天气,小城的美食,花艺,或者他遇到的一些趣事。他见识广博,谈吐风趣,

却从不刻意打探我的隐私,分寸感拿捏得极好。我渐渐习惯了下午这个点,

店里会出现这个叫周砚深的男人。他像一阵温和的风,不疾不徐地吹进我死水般的生活,

带来一丝新鲜的、带着阳光味道的涟漪。他看我的眼神很干净,带着欣赏,

却没有沈宴那种居高临下的施舍感,也没有其他男人那种目的性很强的打量。

这让我感到放松。直到一周后。

他抱着一束刚包好的粉色玫瑰(他说是送给民宿房东太太的),站在柜台前,

忽然很认真地看着我,问:“苏晚,明天有空吗?小城我不太熟,

听说南塘老街的桂花糕很有名,能请你当个向导吗?”他的眼神很真诚,

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期待,不会让人感到压力。我握着剪刀的手顿了一下。心湖里,

那点被他搅起的涟漪,似乎微微晃了一下。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。一个全新的开始,

一个完全不同于沈宴的男人。过去的十年像一道深可见骨的疤,狰狞地盘踞在心上。

我害怕再次靠近火焰,哪怕这团火看起来温暖无害。“我……”我有些迟疑。

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,笑容依旧温和,没有半分勉强:“没关系。如果没空,或者不方便,

就当我没问。我只是觉得,这里的桂花糕,应该两个人一起吃,才更有味道。

”他的坦荡和体谅,反而让我有些不好意思。拒绝的话在舌尖滚了滚,

最终变成了:“……老街下午人少一点。”周砚深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像落入了星辰。

“好!那就下午两点,我在巷口等你?”我轻轻点了点头。

一种陌生的、带着点忐忑和微小期待的情绪,悄悄滋生。和周砚深的相处,出乎意料的舒服。

他没有沈宴那种迫人的、带着掠夺性的光芒,更像一块温润的玉,沉稳内敛,光华蕴于其中。

他带我去吃南塘老街最地道的桂花糕,排队时很自然地站在我外侧,替我挡住拥挤的人流。

他陪我去城郊爬那座不高但风景很好的小山,我体力不支落在后面,他会放慢脚步,

递过来一瓶拧开的水,没有多余的废话。他知道我喜欢看书,

会从北市寄来一些装帧精美、内容小众的书,扉页上写着清隽的钢笔字:“愿此书伴你,

得片刻宁静。——周砚深”没有露骨的表白,没有急切的靠近。他的好,像春雨,无声无息,

却一点点浸润着我龟裂的心田。妈妈看我的眼神多了笑意,旁敲侧击:“小周人不错,

看着就稳重可靠。”我嘴上说着“妈,你想多了”,心里却知道,有些东西不一样了。

周砚深在小城待了一个多月,因工作原因要回北市了。临走前那晚,他约我在护城河边散步。

初夏的夜晚,风里有栀子花的甜香。河面上倒映着两岸的灯火,碎金般摇曳。我们并肩走着,

沉默了一会儿。“苏晚,”他停下脚步,转过身,面对着我。

河边的灯光落在他深邃的眼眸里,一片认真,“我明天要回去了。”“嗯,一路平安。

”我轻声说。他看着我,目光专注而温和:“这段时间,我很开心。谢谢你,苏晚。

”他顿了顿,似乎在斟酌词句,声音低沉而清晰:“我知道你心里可能还有没放下的事,

没关系。我不是来催促你,或者要求你立刻给我一个答案的。”“我只是想告诉你,

我在北市,等你。”“不是等你立刻忘掉过去,也不是等你给我承诺。是等你觉得,

可以试着往前再走一步的时候。”“无论多久,只要你想往前走,回头看看,我都在。

”晚风拂过脸颊,带着他的话语,轻柔地落在我心上。没有逼迫,没有压力,

只有全然的尊重和包容。我看着他在夜色中温润而坚定的眉眼,那颗被冰封了太久的心,

似乎听到了一声细微的、冰层碎裂的轻响。第一次,不是因为沈宴。

是因为眼前这个叫周砚深的男人。我垂下眼,看着河面摇曳的灯火,很久,

才轻轻“嗯”了一声。声音很轻,但我知道,他听见了。他笑了,不是那种志得意满的笑,

而是一种如释重负、带着暖意的笑容。“好。”他伸出手,很轻很轻地,

像对待一件稀世珍宝,碰了碰我的指尖,一触即分,“那…再见,苏晚。”“再见,周砚深。

”他转身离开,背影挺拔,融入夜色。我站在原地,看着河面粼粼的波光,第一次觉得,

未来或许并不全是灰暗。和周砚深开始了异地。他没有天天信息轰炸,

只是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联系。分享北市的雪景,公司楼下的流浪猫,偶尔加班到深夜的吐槽。

也会关心小城的天气,妈妈的身体,花店有没有进到新奇的花材。他的存在,

像一条温暖而坚韧的线,稳稳地系在我和那个曾经让我遍体鳞伤的世界之间,

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。日子平静地滑过半年。我几乎要以为,沈宴这个人,

连同那不堪的十年,已经被我彻底埋葬在记忆的坟墓里。直到那天。

小城难得举办一个有点规模的文化艺术节,来了不少外地人。

妈妈让我去机场接一位从北市过来参展的老艺术家,也是她的旧友。机场大厅人来人往。

我举着写有名字的牌子,站在接机口,有些走神。

一个熟悉到骨子里、又遥远得仿佛隔世的身影,毫无预兆地撞入眼帘。沈宴。

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黑色大衣,身形依旧挺拔,

只是眉宇间笼罩着一层浓得化不开的阴郁和憔悴,下巴上甚至冒出了青色的胡茬。

他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沈总,更像一个在沙漠里跋涉太久、濒临极限的旅人。

他手里紧紧攥着手机,眼神焦灼地在人群中疯狂搜寻。然后,他的目光猛地定格在我身上。

那一瞬间,他眼底爆发出骇人的光亮,像是濒死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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